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劳动纠纷 >

工伤认定范围怎么样更合理

www.pshcar.com 2025-06-30 劳动纠纷

工伤认定范围怎么样更合理

第一,对现行条例“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应认定工伤”的规定,不适合简单地一删了之,而应充分考虑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的不同特征。从法制办给出的删除理由看,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理顺法律关系,其次则是为了删繁就简,永久性地消除争议。法制办给出的两个基本依据,公众都可以找出足够的反驳理由。譬如,说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可以从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得到补偿,同时也可通过民事赔偿的渠道解决。但上下班途中毕竟是完成工作必不可缺的筹备和延伸阶段,将它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并没有明显不妥。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只应当为工伤保险的核心情形提供保障,也应当为非核心情形提供保障。社会的进步需要逐步扩大工伤保险范围,而不是相反。退一步说,交通事故赔偿在有时候都很难到位,尤其是遇见肇事者无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时,伤亡职员可能得不到相应赔偿。

为此,应继续保留“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应认定工伤”的规定,但在享受待遇上可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解决重复赔偿问题,也就是说,假如交通事故赔偿高于或等于工伤保险赔偿时,职员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假如低于工伤保险赔偿时,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减除肇事方已经赔偿的数额。

第二,修改后“不能认定工伤”的范围,仍显范围过大。尽管征求建议稿将现行条例中“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修改为“犯罪的”,这等于扩大了认定工伤的范围,值得一定。但此中却并未对罪行的轻重进行区别,显失公平。不能认定工伤的“犯罪”至少应限于故意犯罪,而不应包含过失犯罪。假如要排除过失重罪的话,还可以从刑罚轻重角度设定具体标准。

如果是你还有哪些疑惑或是关于法律的其他问题,华律网还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在线咨询。

Tags:

劳动纠纷热点
劳动纠纷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