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最近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据了解,建议寻求将于中秋节结束,建议稿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删去了“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辆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这意味着工薪族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或将不再算作工伤,所受损失也将“自掏腰包”。
对此,有关机构给出了什么时间理由,如:“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辆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以从机动车辆交强险得到补偿”,还可以“通过民事赔偿的渠道解决”。
此建议稿一出,立即引起了百姓特别是工薪族的热议。不少工薪族在网上表示,“目前车多了,路远了,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料之外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假如以后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辆事故不再被认定为工伤,工薪族权益由哪个来保障?”
“虽然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交强险,但交强险的补偿标准较低,总是很难全方位保障车祸受伤职员的权益,而且大概碰到肇事汽车是‘无交强险’汽车,或者肇事逃逸等没办法获得赔偿的状况。而民事索赔则一般存在着困难程度大、实行难等问题。”一位业内人士向表示。
业界专家觉得,假如以后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辆事故不再被认定为工伤,商业险应该尽快介入该范围,担当起这一保障角色。
**保险负责健康意料之外险商品的潘*辉建议,“在上下班出车祸拟不算工伤,交强险、社会保险等保障又有限的状况下,购买有关商业医保进行必要的补充就成了需要,譬如可以购买住院补贴类商业健康保险或肯定金额的商业医保作为补充。”
获悉,针对可能出现的新矛盾,尤其是现在工薪族出行大多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而公共交通又存在肯定风险的状况,沪上保险公司已经有所行动,部分保险公司正拟推出有关的人身意料之外伤害保险以应付“新工伤”问题。这类保险商品不仅能够提供意料之外身故、烧伤残疾等保障,同时还可以提供意料之外医药补偿保障,并且有的保险公司还特地提升了“公共交通”损伤的医药补偿赔偿限额,目的就是“在上下班出车祸不算工伤后的市场上分得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