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床上没护栏致使摔断腿哪个负责
医院床上没护栏致使摔断腿,可能是医院负责。
1.若是由于医院设施不健全,如病床未安装护栏且未提供必要的防护手段,致使患者在正常用病床时摔伤,那样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患者有权需要医院赔偿因此产生的医疗成本、护理成本等损失。假如医院拒绝赔偿,患者可以通过向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机关进行投诉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3.投诉的成效取决于卫生机关员工是不是积极作为。若投诉无果,患者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来追究医院的责任。
2、医院摔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患者在医院摔伤后,若医院需承担责任,则赔偿项目一般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成本单据为准,包含治疗、住院等必要成本。
2.误工费则依据受害人的实质损害程度和恢复情况,结合法医鉴别或治疗医院的证明来确定,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的实质收入损失或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来计算。
3.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均根据实质发生状况和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标准来赔偿。
4.若受害人伤情紧急需补充营养,营养费也可酌情赔偿。
3、怎么样起诉维护自己权益
法律快车提醒,当患者在医院摔伤且医院拒绝承担责任时,受害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起诉前,受害人应采集有关证据,包含医疗记录、诊断证明、成本单据、现场照片等,以证明我们的损害状况和医院的责任。
2.同时,受害人还需知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讲解,以便在起诉时可以准确地提出赔偿请求和法律依据。
3.起诉时,受害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有关证据材料。起诉状中应明确被告(即医院)、诉讼请求(包含赔偿金额和具体赔偿项目)和事实与理由(即摔伤经过、医院责任等)。